高醫國際通106208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17日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07 年度會展業者辦理「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業務之補助申請。

依據:本部106 年10 月6 日發布修正之「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J (以下簡稱「補助辦法J )第6條補助計畫種類附表第1 款、第3 款、第4款及「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補(拐)助原則」。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補助辦法」第4條第1 項第1 款至第3 款之補助對象。

(一)臺灣區級工業、輸出業同業公會,以及省(市)、縣、(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等輸出入相關同業公會。

(二)前款以外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

(三)大專院校及學術機構。

二、申請條件:

(一)符合「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l 款、第3款規定在臺灣舉辦之國際展覽或國際會議。

(二)符合「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4款之辦理在臺灣舉辦國際展覽與舉辦國際會議之推廣、爭取階段或順道觀光業務。

三、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6 年11 月8 日止。

四、經費來源:本部推廣貿易基金及交通部觀光發展基金項下編列補助經費,其相關預算目前正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中,屆時將依立法院通過之實際預算數及本部推廣貿易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之經費為準。

五、計畫執行期間:自107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六、線上申請網址: https://espo. trade. gov.tw/tbxn/login. jsp ,本年度全面採行線上辦理,恕不接受紙本申請,若有系統操作上之問題,可電洽本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聯絡電話: 02-23920788 分機517~521。

其他注意事項及申請細節於附件見詳情。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莊弘毅 教授

組長: 黃 斌 教授

承辦人: 陳綺霞 (分機:23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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