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國際通105005
【國際事務處公告】
105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國際學者協同教學開放申請!!!
一、105年度國際學者協同教學自即日起開放申請,歡迎各學院教師邀請學有專精之國際學者至本校進行協同授課,提供學生不同之學習視野,符合條件者請踴躍提出申請。
二、經104年12月24日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決議,為強化本校與姊妹校合作效益,以及鼓勵各學院與簽約姊妹校交流,105年度邀請蒞校學者為姊妹校學者(含合聘教授、雙聯學制合作教授),由申請教師向各學院遞件申請,再送國際事務處核備。若蒞校學者為非姊妹校學者,申請教師經各學院審核同意後,遞件國際事務處進行審核。
三、各學院剩餘款項,將於105年6月30日由國際事務處重新分配。
學院 | 104年度各學院申請件數 |
105年度各學院姊妹校 經費分配比率 |
醫 | 11 | 15.6% |
口 | 5 | 7.2% |
藥 | 7 | 10.2% |
護 | 7 | 10.2% |
健 | 6 | 8.4% |
生 | 5 | 7.2% |
人 | 1 | 1.2% |
合計 | 42 | 60% |
備註1:經104年12月24日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決議,105年度國際學者協同教學經費額度分配依照姊妹校學者與非姊妹校學者占國際學者協同教學總經費之比率(6:4)進行分配。
備註2: 申請國際協同教學時,敬請考量同時舉辦國際研討會。
教育部國際研討會定義-教育部規定之國際研討會需同時符合有1.「對外公開徵稿」及有2.「審稿制度」,且 3.會議發表者至少有3個國家/地區(含)以上(含臺灣地區)人員參與。
u 請至國際事務處網頁下載相關申請表格:
http://ciae2.kmu.edu.tw/index.php/zh-TW/collaborative-teaching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鄭丞傑教授
組長:王惠民教授
承辦人:林佳璇(分機2383轉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