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名稱 |
適用對象 |
申請時間 |
適用範圍 |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 |
外籍生(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
每年2-3月 |
各級學位最長受獎期限,大學部四年、碩士班二年、博士班四年。但每名受獎生受領本獎學金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五年。 |
外交部臺灣獎學金 |
外籍生(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
每年2-3月 |
每名受獎生總受獎期限最長為5年 |
教育部新南向培英獎學金 |
全校外籍博士、碩士學位生並具備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公私立大專校院現職講師身份。 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支用本計畫補助款: 1. 具僑生身分或中華民國國籍。 2. 已保留國內大學校院學籍或已在臺註冊入學就讀國內大學校院者。但申請下一階段學位之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惟仍須符合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之資格。 3. 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一級學位課程。 4. 在臺就讀期間為我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或雙(聯)學位生。 5. 受領本計畫各級學位課程獎學金總期限超過3年。 6. 在臺就學期間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構)之獎補助金。 |
有意申請之學校,應於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備妥申請表(含附表)函送教育部申請下個學年度獎學金名額,逾期不予受理。 |
最長補助期限為碩士班 2年、博士班3年,每名受獎生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 3年,超過部分由就讀學校自籌經費支應。 |
教育部非洲培英 |
非洲國家公私立大學校院現職講師或研究人員(於大學從事研究工 作 3 年以上並具有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
有意申請之學校,應於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備妥申請表(含附表)函送教育部申請下個學年度獎學金名額,逾期不予受理。 |
各級學位最長補助期限為碩士班2年、博士班3年,每名受獎生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超過部分由就讀學校自籌經費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