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交流生宿舍申請規定

  1. 由各單位於交流生入住前2週填妥下方申請表向國際處申請。(請自行聯繫交流生相關入住事宜)
  2. 因床位有限,以申請時間依序安排,床位額滿即不再提供床位
  3. 僅8個保留床位有提供床墊,其他床位請自備床墊,寢具用品皆請自行購買。(校內麗文書局有代訂服務,可於10日前向書局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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