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函轉外交部公告,有關「英國政府將對赴英居留6個月以上人士實施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Biometric Residence Permit BRP)制度」公告。
高醫國際通第104131號
公告日期:104.07.27
主旨:英國政府將對赴英居留6個月以上人士實施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Biometric Residence Permit BRP)制度。
說明:
一、英政府頃公布新聞稿表示,將自本(104)年5 月31 日起對申 請赴英簽證、且入境英國居留 61固月以上之非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EEA)人士核發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BRP)。該新制適用對象為學生簽證(Tier 4)、工作簽證 (Tier 1、Tier 2 及Tier 5,含臺英青年交流計畫申請者)以及依親簽證申請者,該措施將不影響相關簽證申請程序,申請者亦無需支付簽證費以外之額外費用。
二、新制度主要規定詳如附件。
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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