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通106238
主旨:有關依本(106)年11月中旬修正公布之(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申請辦理107年1月至6月間之活動補助經費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本(106)年11月15日臺教文(一)字第1060148859C號函諒悉。
二、旨揭修正要點第5點規定9月15日至10月31日受理次年1月至6月辦理活動之申請。考量該修正要點甫發布施行,爰本年申請期限特予延長至12月15日止。
三、旨揭要點請至下列網址參閱: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22003&KeyWordHL=。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 莊弘毅教授
組 長 黃 斌副教授
承辦人 陳綺霞 小姐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