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國際通106230
主旨:
「教育部補助辦理兩岸(含港澳)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8日以臺教文(二)字第106014971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實施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吳艷秋小姐
(電話:02-77366311)。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 莊弘毅教授
組 長 黃 斌副教授
承辦人 陳綺霞 小姐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