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國際通106109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

主旨:歡迎申請「高雄醫學大學優秀外國學生校內獎學金(KMU Scholarship)」

說明:

 

申請資格

為本校「外國學生招生規定」所定之學生,若當年度已獲臺灣獎學金或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學金。

申請者須依前一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向本處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由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審查學生獎助類別。其資格應符合:

1.前學年修習科目無不及格,且前學年學業平均應達大學部最低七十分、研究所(碩博生)最低八十分。

2.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申請方式

檢附下列文件,於2017/6/21() p.m. 5:00繳交至國際事務處Tina

1.       申請表(如附件)。

2.       推薦信二封。

3.       其他輔助或有利於審查之文件。

在學期間成績單會由教務處直接提供予本處。

 

核獎說明

在年度核准預算額度內,經國際學術交流委員會審議、校長核定各類獎助學金受獎名單與種類後發放。

 

其他:

領取本獎學金者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應予停發或註銷獎學金:

 ()受獎生註冊入學後,除寒暑假未到校上課外,每月曠課時數超過三分之一,經查證屬實,則停發不在學月份生活補助費。

 ()觸犯我國法律,或在學期間記大過處分、休學或受退學處分,立即註銷本獎學金受獎生資格,並不得領取受處分當月之生活補助費,如已領取註銷當月之生活補助費,則需於十日內現金繳還。

 ()每學期註冊時,未能於本校規定期限內,向其提具居留事由為就學之外僑居留證證明,註銷本獎學金受獎生資格。

 ()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註銷本獎學金受獎生資格。

 ()經查若有偽造或不實之情事,註銷本獎學金受獎生資格,已領取之本獎學金應予全數繳回。

 ()自行離境/返國未告知本校者,應註銷本獎學金受獎生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優秀外國學生校內獎學金實施要點」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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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莊弘毅教授

組長:郭昶志 副教授

承辦人:吳巧嵐 (分機23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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