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國際通105196號
主旨:轉知【外交部】修正核發北韓籍人士應邀來臺出席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及商展等國際活動電子簽證原則。
說明:
一、轉知教育部105年12月1日臺教文(一)字第1050168862號轉知外交部105年11月29日外授領二字第1056801467號函說明。
二、鑒於北韓近年來不斷進行武力挑釁,影響區域和平與穩定,引發國際社會予以嚴厲制裁;為配合維護國際社會安全,外交部將加強審核北韓籍人士申請來臺之電子簽證,嗣後將僅限對來臺參加運動賽事之隊職員核發電子簽證憑證,供其上網申請;至擬以其他事由來臺之北韓籍人士,則請其逕向我駐外館處申請簽證,該部不再受理相關申請。
三、如邀請北韓籍人士來臺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或商展等國際活動,請參照上述規範辦理。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 莊弘毅 教授
組長 黃 斌 副教授
承辦人 許歆宜 敬上
分機 23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