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五)字第1040132067號
主旨:勞動部「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相關申請書表(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許可申請書),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 0 4 年9 月2 3 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0405103802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勞動部104年9月23日勞動發事字第10405103803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係針對申請應備文件修正免除檢附居留證影本、審查費收費正本,另依總統104年6月17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0741號令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0條條文之規定,併同修正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其申請工作許可之工作時間。
三、檢附勞動部來函、發布令及申請書(如附件),相關事宜請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薛曉珊小姐(聯絡電話:02-23801714)。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鄭丞傑教授

組長:黃斌助理教授

承辦人:廖映筑 (分機23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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