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國際通 110108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2日
主旨:「110學年度第一次教師海外產業見實習拓點規劃補助」,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為鼓勵教師赴海外開拓產業機構合作機會,利於往後本校學生至相關合作機構進行見實習,可依本處相關規定申請補助。
申請說明:
1. 本補助支應教師出差之100%經濟(標準)座艙機票費和100%日支費,至多補助7天。返國當日,生活費按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30%限額內報支。若因路途遙遠必須提前一天出國者,出國當日生活費則按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70%限額內報支。相關規定請參閱高教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
2. 每案以補助一位計畫主持人(帶隊老師)為限。
3. 各學院至多提出3案並排序。
4. 日支額度請依出國地點參照行政院「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或「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5. 機票費依學校相關規定,乘坐經濟(標準)座艙。
6. 出差人員交通費之報支,機票部分,應檢付下列單據:
(一) 電子機票
(二) 機票購買證明(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三) 登機證正本
7. 核銷時,除了以上機票相關收據,請一併繳交出差旅費報告單。
8. 核銷時的日支匯率換算,請以出差日前一營業日的台灣銀行即期賣出匯率為準。
9. 獲補助者須於返國後2週內繳交核銷所需文件至國際事務處辦理核銷,逾期不予受理。
10. 歡迎有意申請補助之師長,備妥申請文件於學院規定收件截止日前向學院提出申請,國際事務處受理申請之截止日期為110年10月12日(二)17:00前,獲補助者須於111年3月4日(五)前返國並於111年3月18日(五)17:00前完成所有核銷所需資料之繳交。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 學生交流組謝昀杉小姐(Sansan)
分機2856
Email: R091055@kmu.edu.tw
國際事務處
承辦人:謝昀杉 (分機2856)
組長:蘇詠超助理教授
國際長:藍政哲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