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4年10月15日
教育部115年「全球優秀青年學子來臺蹲點計畫(TEEP)」計畫構想徵求(114年11月7日前上傳)
Call for Proposal 2026 Taiwan Experience Education Program (TEEP) -Deadline 2025/11/7
為擴大吸引全球優秀青年學子來臺短期實習,進而瞭解我國教育學術資源優勢,以期未來選擇來臺留學或學成為我所用,邀請國內大學校院教師向本部提出TEEP蹲點計畫構想,蹲點學門領域以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資訊及數位、資安卓越、臺灣精準健康、綠電及再生能源、國防及戰略、民生及戰備等)及5+2產業創新計畫(「智慧機械」、「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國防產業」、「新農業」及「循環經濟」計畫)為主。
二、請本校有意願申請旨揭計畫之專任教師於114年11月7日前上傳計畫構想相關申請資料,連結如下:
中文版
https://teep.studyintaiwan.org/project_portal/cWVXWXViQjM5bzdjL3hYYWFIZmhvUT09/tw
ENGLISH
https://teep.studyintaiwan.org/project_portal/cWVXWXViQjM5bzdjL3hYYWFIZmhvUT09/en
教育部「全球優秀青年學子來臺蹲點計畫(TEEP)」115計畫徵案須知
一、 來臺蹲點對象及停留期限:
邀請未來可能選擇來臺攻讀學位或可發揮「實驗室鯰魚效應」之全球優秀僑生或外國青年(高中畢業以上)為主,希經由參與蹲點計畫進而瞭解我國教育學術資源優勢,以期未來選擇來臺留學或學成為我所用。已獲得博士學位或目前已在臺留學/研習者不適用。來臺參與蹲點計畫期程不宜低於2個月,最長不逾6個月為原則。
二、計畫期程:
本案計畫期程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倘須辦理計畫期程展延,各校最遲應於115年12月15日前函至本部申請辦理,展延期限最長以6個月為限。
三,補助經費規定:
以校為單位核定總補助經費及各項計畫補助額度,授權各項計畫間得依實際情形流用。各校須指定統籌窗口,以校為單位辦理請款及計畫結案事宜。各項計畫得自行調整原申請計畫之執行人月數,惟各項計畫每人月平均經費支出上限(本部補助計畫經費除以接待學員蹲點人月數),及計畫經費用途等等,須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計畫支出之每人月平均經費上限
1.產學合作型計畫:新臺幣(以下同)2至3萬元/人月(依本部核定為準)
2.擴大生源型:2萬元/人月。
(二) 蹲點計畫學員支領獎學金:TEEP學員每人月至少獲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獎學金(114年為1.2萬),最高得至3萬元,另歐美先進國家學員機票補助,優先由本部補助各校TEEP計畫業務費支應。參與蹲點計畫期程如未達1個月,須依天數比例支給,支領期限以6個月(停留時間得不連續)為限。是項獎學金依規定免納所得稅。倘計畫補助經費全數用於TEEP獎學金,或採自籌經費執行計畫者,不受上述支領獎學金額度最低額度限制。
(三) 計畫經費用途
1.「產學合作型」計畫:倘獲核定可編列人事費,該人事費支出不得逾計畫支出總經費25%,專兼任人員不得逾4位(含計畫主持人及助理等),餘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及相關支用限制辦理。
2.「擴大生源」計畫:視計畫執行實際需求,得編列補助計畫經費額度20%為業務費,諸如差旅費、材料費、鐘點費及其餘符合計畫推動目的等各項必要業務費。
3.支用總經費額度不逾每人月平均經費支出上限之前提,授權「產學合作型」計畫主持人視蹲點學員優秀表現情形酌予提高獎學金額度,惟每人每月支領獎學金最高不得逾3萬元。
「產學合作型」計畫經費支出倘包含人事費或業務費者,或「擴大生源」計畫經費支出包含業務費者,辦理計畫經費結案時,均須提交計畫經費執行報告表(含一級及二級用途別,請計畫主持人、主計人員及機關首長用印)送本部審查,以確認其經費支用合理性。屬於計畫未執行之經費,應辦理繳回,餘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http://depart.moe.edu.tw/ED4400/)
如有問題,歡迎聯繫國際處TEEP計畫承辦人
陳又齊 Iris Chen
分機 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