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核銷請務必與本處承辦人約定時間進行文件檢核※

 

核銷必備文件-計畫主持人:

 

核銷必備文件-選送學生:

 

注意事項:

  • 本計畫選送學生生活費計算依據「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請參見上方檔案06)」按比例計算,機票費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如尚有餘額則依規定繳回教育部補助款,機票費與生活費補助總額不得高於教育部補助款與校配合款總額。如計畫經費不足,由出差人自行吸收差額。
  • 登機證或電子登機證皆須正本,請務必保管好返校後核銷使用。
  •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兩者則一)亦皆須正本(受買人:高雄醫學大學、統編:76001900)。
  • 如出入境或轉機期間至其他國家/城市觀光、參訪或進行非本次實習必須事宜,則認定為私人行程,不予補助。
  • 返國後兩周內需檢附上述核銷文件送系辦-院辦審核完畢後,由院辦轉交至國際處。如返國遇連續假日得遞延繳交,有特殊情況請務必提早告知。
  • 役男請務必確定已完成出境許可申請(相關規定及申請流程請洽業管單位或致電所屬鄉鎮區公所兵役課)。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