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函轉外交部公告,有關「英國政府將對赴英居留6個月以上人士實施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Biometric  Residence Permit BRP)制度」公告。

高醫國際通第104131號

公告日期:104.07.27

 

主旨:英國政府將對赴英居留6個月以上人士實施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Biometric  Residence Permit BRP)制度。

說明:

 一、英政府頃公布新聞稿表示,將自本(104)年5 月31 日起對申 請赴英簽證、且入境英國居留 61固月以上之非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EEA)人士核發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BRP)。該新制適用對象為學生簽證(Tier 4)、工作簽證 (Tier 1、Tier 2 及Tier 5,含臺英青年交流計畫申請者)以及依親簽證申請者,該措施將不影響相關簽證申請程序,申請者亦無需支付簽證費以外之額外費用。

二、新制度主要規定詳如附件。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鄭丞傑教授

組長  :張芳榮教授

承辦人:黃玉華  

分機:2383-14

電子郵件:R031087@k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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