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2014年4月11日

高醫國際通第103090號

 

主旨: 教育部於102年12月13日以臺教文(五)字第1020179663B號令發布,修正「大學校院外僑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

           點」,名稱並修正為「大學校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 鄭丞傑 教授

組長: 張芳榮 教授

承辦人: 林妍吟 敬上

分機: 07-3121101 -2383 #12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