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通106238

主旨:有關依本(106)年11月中旬修正公布之(教育部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申請辦理107年1月至6月間之活動補助經費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本(106)年11月15日臺教文(一)字第1060148859C號函諒悉。

二、旨揭修正要點第5點規定9月15日至10月31日受理次年1月至6月辦理活動之申請。考量該修正要點甫發布施行,爰本年申請期限特予延長至12月15日止。

三、旨揭要點請至下列網址參閱: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22003&KeyWordHL=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  莊弘毅教授

         斌副教授

承辦人  陳綺霞 小姐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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