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國際通105209 【國際事務處公告】

105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學者協同教學開放申請!!!

一、105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學者協同教學(授課期間需為106220~106616),自即日起開放申請,歡迎各學院及通識中心教師邀請學有專精之國際學者至本校進行協同授課,提供學生不同之學習視野,符合條件者請踴躍提出申請。

二、依據1051208日與各學院及中心所召開之協同教學說明會,依據校方政策105-2之國際學者協同教學經費改為學校經費支應(專款專用),並於明(106)年起各學院協同教學案件核銷改由各學院負責,校級協同教學案件核銷仍由國際處負責;各學院分配額度(院級)也已於1051128日公告各學院及中心,欲申請之教師請向貴院及中心承辦人員確認相關申請事宜,待各學院及中心完成核章後(A)請依規定遞件國際事務處進行後續審核程序(B)

三、特別說明事項: [在修法完成前,請依據舊法執行]

為因應執行經費來源改變並調整相關法規內容,以協助國際學者協同教學內化事宜,目前正在進行校級法規修訂程序,故本校國際學者協同教學補助要點修改版本,尚需至行政會議審議後(預計106112),方可進行法規公告相關程序後實施。

四、105-2各學院及中心(院級)剩餘款項,將於106327日回收,預計於106331日再由國際事務處統籌重新開放供各學院及通識中心進行申請。

備註: 申請國際協同教學時,敬請考量同時舉辦國際研討會。

教育部國際研討會定義-國際研討會需同時符合有1.「對外公開徵稿」及有2.「審稿制度」,且 3.會議發表者至少有3個國家/地區()以上(含臺灣地區)人員參與。

申請表格及相關資訊請至國際事務處網頁下載參閱:http://ciae2.kmu.edu.tw/index.php/zh-TW/collaborative-teaching

國際事務處

國際長:莊弘毅  教授

組 長  :黃  斌  副教授

承辦人:許歆宜  組員

TEL    : (07)312-1101 ext.2383#32

Email  : lilyhsu@k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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